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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快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山西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全力建设美丽山西所印发出台的一份很重要的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姚少峰介绍:为快速推进山西塑料污染治理步伐,《关于快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在六个方面高于国家要求:
禁限塑重视程度更高,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意见由两部门印发。山西《行动方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并明白准确地提出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立山西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高位推动,通力合作的态势。
禁限塑范围更广,《行动方案》由国家要求的省会城市建成区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同、长治、临汾3个省域副中心城市。
禁限塑时间更前,对标先进省份做法,聚焦重点领域,山西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用品等3种难回收、消耗量大的塑料制品的禁限塑时间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至两年。
治理体系更健全,坚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五环联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强化了部门责任、细化了保障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
禁限塑治理更规范,山西正在开展《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立法工作,禁限塑工作将纳入法治的轨道,从立法的角度更加合法合规地推进实施。
宣传舆论氛围更浓厚,山西将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截至目前,山西商场、外卖企业等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情况如何?限塑禁塑后,怎么样才能解决塑料及塑料制品的替代问题?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快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进行了权威解读。
记者:限塑禁塑是治理白色污染的重大举措,怎么样才能解决大家对塑料及塑料制品的依赖,有替代品吗?
省工信厅副厅长张占祥:实行限塑禁塑后,在积极推广使用纸袋、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替代产品的同时,鼓励省内企业加大研发技术、生产可降解塑料。可降解塑料不含重金属、氰基、丙烯酸酯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在堆肥条件下6个月可最终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对自然环境完全无毒无害,可用于农用地膜、保鲜膜、餐盒、快递袋等,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
目前,山西可降解塑料产能为4万吨,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不仅能满足省内限塑禁塑的需要,还远销意大利、英国、法国、印度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降解塑料作为山西生物基新材料引领性新兴起的产业,省工信厅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可降解塑料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随着限塑禁塑的推行,省内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将逐步扩大产能,提高绿色产品供给能力,以满足省内和国内市场的需求。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武玉祥: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具体来说,强化废塑料回收过程污染控制,废塑料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回收中转或贮存场所要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严格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污染防治,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性再生、能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行再生利用;废塑料再生利用,综合利用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塑料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姚继广:农膜生产及销售企业的主要职责是生产、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膜产品,建立产销台账并及时开展回收工作。农膜使用者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主动捡拾田间的废旧农膜,交至回收网点或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
对于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制定出台政策,明确全省农膜回收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农膜回收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标准地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通过建立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废旧农膜加工公司,建立“企业+回收网点+农户”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当地农膜回收率。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在全省布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320个,通过长期定点监测,逐步摸清全省地膜残留污染底数及变化趋势,为持续开展地膜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依据。
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赵贵全:截至目前,向商务部门报告的企业累计为2090家,报告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商场520家,超市1033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5家,外卖企业(餐饮)184家,可降解塑料原材料供应商23家,可降解塑料制品供应商14家。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高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加强对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和违法案件查办等市场监管工作。
对全省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组织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入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各类小商品、日用品批发商业市场中销售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的商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不是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产品标识标注是不是满足要求等内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纳入淘汰类目录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对查处结案的违法案件进行公示,曝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结合监管实际,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依据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对抽样过程中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即做处理,并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